台海网5月1日讯 据福建省纪委监委官网报道 福建省纪委监委官网近日发布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移风易俗和参与赌博问题典型案例通报。
福州: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原福州市工商局副调研员、仓山区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健
●问题:2013年8月,时任市工商局副调研员、仓山区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健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以仓山区个体协会金山分会名义购买车辆,作为局领导相对固定用车,并在区个体协会列支车辆运行费。2014年7月,因机构改革,仓山区工商局部分干部职工划转至新成立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潘健组织召开欢送座谈会,在单位食堂搞聚餐,消费11961.6元,并以会议费名义在区工商局财务账报销。
●处理:2017年12月,福州市纪委给予潘健党内警告处分。
●人物:晋安区日溪乡5名乡、村干部
●问题:位于晋安区日溪乡汶石村的福州某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被环保部门责令停产后,为恢复生产,2017年6月,该公司股东李某在晋安区某餐厅宴请了日溪乡环保所所长林勇、日溪乡林业站站长高绍云、日溪乡汶石村党支部书记林忠、村委会主任林得强、村会计兼村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林乃清等5人。林忠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处理:2017年12月,晋安区纪委给予林忠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林勇、林乃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高绍云、林得强党内警告处分。
●人物:长乐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原主任黄启尊等人
●问题:2011年6月至2015年2月期间,黄启尊利用职便,伙同财务人员郑诚华(非中共党员,已离职)、吴梦梦、林惠明(非中共党员)等人,采取虚列临聘人员工资等方式套取公款20.9万元,用于个人吃喝、员工聚餐、违规发放补贴等,其中违规吃喝等支出46900元。此外,黄启尊还存在违规领取补贴4000元,贪污公款等其他问题;吴梦梦还参与套取公款45900元,违规领取津补贴共计2000元。
●处理:2017年2月至12月,黄启尊、吴梦梦等人主动全额退缴违纪所得。2017年12月,长乐区纪委给予黄启尊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吴梦梦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1月,长乐区监察局给予黄启尊开除公职处分。
●人物:连江县东湖镇天竹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雷文平
●问题: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连江县东湖镇天竹村以接待上级领导调研、镇村干部办事开会、招商引资等名义,在东湖镇两家餐馆共列支餐费236笔,共计202187元,并以收款收据形式在村财中报销。其中,雷文平还以“市、县领导调研”等名义,2015年至2016年期间先后4次将应由本人支付的餐费共计3680元在村财中报销。
●处理:2018年1月,雷文平全额退缴违纪款。2018年3月,连江县纪委给予雷文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人物:福清市城市执法局阳下街道执法中队队长黄晨曦
●问题:为了能够顺利违章搭盖,2016年2月,福清市阳下街道北林村村民林某邀请黄晨曦到福清市某娱乐场所活动,黄晨曦接受邀请并由林某支付相关费用。同年3月,林某在搭盖违章铁皮房时,福清市城市执法局阳下街道执法中队对其进行制止,林某找到黄晨曦请求予以关照,黄晨曦答应了林某的请求,街道执法人员未再对其违建行为进行巡查阻止,致使林某顺利搭盖2间约150平米铁皮房。2017年10月,林某违章搭盖的铁皮房被全部拆除并复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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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2017年12月,福清市监察局给予黄晨曦行政记过处分。
●人物:鼓楼区南街街道原党工委委员、副主任、武装部部长纪圣文
●问题:2015年10月,时任南街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主任、武装部部长纪圣文带队,与三坊七巷社区党委副书记陈俊红前往四川成都走访慰问南街街道征集的新兵。外出期间,上述两人未开展实际走访慰问,擅自联系旅行社前往九寨沟、乐山大佛、峨眉山、都江堰等景点游玩,在旅行社虚开机票、住宿发票,并在各自单位财务账报销。其中纪圣文报销7610元、陈俊红报销6650元。
●处理:2018年3月,鼓楼区纪委给予纪圣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陈俊红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报销的相关费用,上缴国库。
莆田: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荔城区政协原主席赵黎明
●问题:赵黎明在担任荔城区政协原主席及兼任荔城区慈善总会会长期间,没有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同意给在职公务员发放兼职奖金、补贴共计120100元,赵黎明个人从中领取兼职奖金5000元;违规同意给其公务用车驾驶员发放工资奖金共计185144元。其中,2013年6月18日之后违规发放工资、奖金及补贴共计198464元。对此,赵黎明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处理:日前,赵黎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人物:莆田市运输管理处道路客运管理科原负责人戴鸿琰
●问题:戴鸿琰在任市运输管理处道路客运管理科负责人期间,于2015年、2016年、2017年春节,收受某交通运输企业所送的礼金共计9000元,答应对其经营活动给予关照。
●处理:日前,戴鸿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永定: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抚市中学总务处副主任兼会计苏逊烈
●问题:2013年至2017年5月,苏逊烈在担任抚市中学会计期间,利用职便,以其妻子“卢丽平”的名义违规领取临时用工工资、统计人员津补贴、财务人员加班工资、外出考察津贴、暑期加班补贴等多项津补贴,合计88216元。此外,其还涉及其他违纪行为。
●处理:2017年12月,苏逊烈将违规领取的补贴款全部退缴至财政账户。2017年12月,苏逊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人物:湖雷镇道仁村党员熊福华
●问题:2015年年底,永定区湖雷镇道仁村党员熊福华在承建湖雷镇道仁村戴洋寨村道工程项目过程中,为感谢龙岩市永定区交通运输局原公路站站长陈源钦(已判刑)在该工程的项目资金拨付、工程验收方面给予的关照,在永定区凤城街道南门大桥附近其本人私家车上送给陈源钦2万元。
●处理:2017年12月,熊福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人物:湖雷镇湖瑶村村委会主任赖练炜
●问题:2013年1月初,赖练炜在担任永定区湖雷镇湖瑶村村委会主任期间,为感谢龙岩市永定区交通运输局原公路站站长陈源钦(已判刑)在其宅基地征地拆迁方面给予的关照,在永定区凤城街道龙凤花园龙凤大桥旁送给陈源钦1万元。
●处理:2017年12月,赖练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南平: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南平市国资委副主任于叶
●问题:2015年7月至2016年1月,于叶在担任南平市国资委副主任、南平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兼任延平新城建设指挥部规划建设部原副部长期间,不正确履行316国道改扩建项目组组长职责,对316国道改扩建勘察设计工程合同签订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合同文稿有23处重要内容被中标企业私自修改。另外,还存在违规支付桥梁安全检测费40万元,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发包等问题。
●处理:于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南平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违规支付的桥梁检测费被追回。
●人物: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雷建斌
●问题:2014年7月,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办理该市民政局委托的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投标业务时,雷建斌未正确履行审核监管职责,导致该项目在仅有一名投标人,且该投标人未按招标公告的约定足额缴交保证金的情况下,不仅没有终止招标行为,而且还未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专家进行评定,违规让投标人参与投标并中标。
●处理:雷建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人物:政和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魏显武,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股长、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县国投公司”)副总经理徐智庆
●问题:2015年至2016年6月,魏显武在担任县政府办党委书记和县国投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与徐智庆对国有企业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不重视、执行不力,违规决定由县国投公司向不符合条件的两家房地产公司发放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贷款1.16亿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处理:魏显武、徐智庆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龙岩: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龙岩市国城置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华伦峰
●问题:2016年10月,华伦峰授意经办人员胡某某购买3瓶高档白酒,价值3000余元,而后通过制作菜单、虚列招待费的方式,用公款报销该笔费用。此外,华伦峰还存在以虚开、拆分菜单及发票方式违规报销超标准接待费及酒水费等违纪行为。
●处理:华伦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缴有关费用。
●人物:龙岩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陈龙华
●问题:2014年9月至2017年1月期间,陈龙华先后43次违规使用下属单位公车办私事,并在下属单位报销相关费用共计5949.4元。2013年9月至2016年2月期间,陈龙华参与或审批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干部职工借公务差旅之机或以公务差旅为名公款旅游。2017年7月,陈龙华等人退缴相关费用。此外,陈龙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
●处理:陈龙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余参与公款旅游的干部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并退缴有关费用。
●人物:漳平市象湖中学校长、党支部书记吴昌淼
●问题:2014年至2017年期间,吴昌淼利用职便,伙同他人以虚增学校食堂燃料费以及多开、虚开电脑耗材、打印复印材料发票等形式,分5次违规套取公款共计10.74万元私设“小金库”,用于违规公款吃喝6.08万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3.1万元。
●处理:吴昌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撤职处分,并退缴有关费用。
光泽: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崇仁中心小学党支部副书记、校长周金寿
●问题:2012年至2017年,经周金寿同意,崇仁中心小学以“授课差旅费”“误餐费补贴”“安全责任奖”等名义,违规向校班子成员发放奖金、补贴共计3.904万元。
●处理:2018年3月,周金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收缴。
●人物: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原主任邱闽峰
●问题: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邱闽峰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共计0.65万元。同时邱闽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处理:2017年12月,邱闽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项已收缴,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福清: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海口镇国土所所长郑金华
●问题:2013年5月19日,海口镇晨光村村民张友爱(非纪检监察对象)为了旧房改建事项,通过时任晨光村村委主任张明忠,送给郑金华面值2000元购物卡,郑金华收下并提供帮助。此外,郑金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处理:郑金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张明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人物:海口镇梧屿村党员林维法
●问题:2013年3月,海口镇梧屿村村民林维法为了违章建房,请求时任海口镇村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俞建旺(另案处理)对其违建给予关照,并送给俞建旺2000元礼金。在俞建旺帮助下,林维法抢建成功。
●处理:林维法因违建和送礼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人物:福清市东皋水库管理中心原主任陈存善
●问题:2013年3月18日,福清市东皋水库管理中心分别以“庄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补贴”和“糖果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补贴”名义给12名员工发放补贴,两次共计发放24840元,陈存善从中分得2760元。对此,时任福清市东皋水库管理中心主任陈存善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处理:陈存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闽清: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闽清县金沙镇城建监察分队副队长王成相
●问题:经查,2018年3月28日晚,闽清县廉洁纪律“回头看”专项督查组人员在金沙镇进行暗访中发现,金沙镇城建监察分队副队长王成相在金沙镇某饭店接受管理对象林某某(金沙镇鹤垱家园住宅小区渠道改造工程分包人)的吃请,餐费850元由林某某支付,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且发生在福州市纪委监委公布严查党员干部七种违纪行为期间。
●处理:2018年4月23日,闽清县纪委给予王成相党内警告处分。
柘荣: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沈海高速复线柘荣段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黄攀银
●问题:沈海高速公路复线柘荣段建设指挥部于2014年1月28日给协助高速征地工作的6名村干部发放补贴每人2600元,于2015年2月16日给4名干部及5名干部职工家属发放补助合计14000元,黄攀银身为沈海高速公路复线柘荣段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对此负直接责任。
●处理:此外,黄攀银在任交通局局长、宝塔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期间,还存在违规将交通局本局会议费、接待费共计19207元转移到宝塔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报销等问题,2018年4月24日,中共柘荣县纪委给予黄攀银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人物:县良种繁育场负责人袁家雄
●问题:2014年至2018年春节以及2016年中秋节,县良种繁育场负责人袁家雄给职工发放食用油、葡萄酒、饼干等慰问品,合计30016.6元。其中,2016年、2018年春节违规购买发放葡萄酒、祁连冰红酒6780元。
●处理:2018年4月10日,中共柘荣县纪委对袁家雄立案审查。
驻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省交通科研所岩土室主任陈治伙
●问题:经查,2017年11月30日晚,陈治伙接受与省交通科研所有业务合作的宁波某企业负责人邀请,前往福州市区某KTV进行娱乐活动,并接受异性有偿陪侍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5220元由企业负责人全额支付。
●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陈治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接受娱乐安排的费用也退还该企业负责人。
上杭: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单位:上杭县旧县镇兰田村
●问题:2016年6月,旧县镇兰田村村干部虚构道路硬化工程,套取村财资金41700元用于发放村干部值班补贴、交通通讯补贴和餐费等,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处理:2017年12月,上杭县旧县镇纪委给予兰田村村主任林祥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对兰田村党支部书记曾尚秋、文书曾贞春进行诫勉谈话。
●单位:上杭县通贤镇东里村
●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通贤镇东里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支出招待费,其中公款购买烟酒共计2148元;超标准发放村干部补贴、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等共计18260元。
●处理:2018年3月,上杭县通贤镇纪委给予东里村时任党支部书记阙尚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单位:上杭县溪口镇安监站
●问题:2014年1月至2016年2月,溪口镇安监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范围多列发放对象,导致溪口镇违规发放安监岗位津贴共计16280元。
●处理:2017年7月,上杭县监察局给予溪口镇安监站时任站长黄金生行政警告处分。
顺昌: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顺昌县市场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兼福建省闽联民用爆炸物品有限公司顺昌分公司经理陈祥友
●问题:2014年1月至2018年3月期间,顺昌县市场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兼福建省闽联民用爆炸物品有限公司顺昌分公司经理陈祥友未经上级同意,自行审批在闽联民用爆炸物品有限公司顺昌分公司每月领取电话费补贴200元,合计10200元。
●处理:2018年4月,陈祥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大田:通报1起移风易俗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桃源镇前厝村党员郑承霖
●问题:经查,郑承霖同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于2017年12月,未经林业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组织亲属在桃源镇前厝村“沙基糯米”山场毁林建墓,参与歪风陋习,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处理:2018年4月,桃源镇纪委给予郑承霖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永安: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永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涌
●问题:经查,陈涌在担任永安市看守所所长期间,于2013年1月至2015年1月间,通过虚列支出等方式,套取粮油票及现金总计138077元,用于给在职人员发放粮油票、购物卡等津补贴福利。其中,其本人从中领取粮油票、购物卡合计人民币4750元。
●处理:2018年4月,永安市纪委给予陈涌警告处分,并收缴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上交国库。
●人物:永安市公安局主任科员刘蔡贵
●问题:经查,刘蔡贵在担任永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期间,于2013年9月和10月间,违规为本局11名退休干警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补助前往昆明旅游费用共计16500元。
●处理:2018年4月,永安市纪委给予刘蔡贵警告处分。
涵江: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大洋乡院埔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赖云狮,现任村支部书记胡秋香、村主任赖瑞华
●问题:2015年2月15日,院埔村赖云狮、胡秋香(时任村支委)、赖瑞华(时任村支委)三人经商议以汽油补贴名义违规领取津贴,共计2160元。赖云狮、胡秋香、赖瑞华三人均负有责任。
●处理:近日,大洋乡纪委分别给予赖云狮、胡秋香、赖瑞华党内警告处分。
三元: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三明市公安局岩前森林派出所所长上官善昌
●问题:经查,2013年4月至2016年3月,上官善昌在担任三明市公安局莘口森林派出所副所长(主持工作)、所长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15966元。
●处理:2018年3月26日,三元区纪委给予上官善昌党内警告处分,并对违纪款15966元予以收缴、上缴国库。
●人物:三明市公安局莘口森林派出所所长游德培
●问题:经查,2013年至2016年初,游德培在担任三明市公安局中村森林派出所所长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15100元。
●处理:2018年3月26日,三元区纪委给予游德培党内警告处分,并对违纪款15100元予以收缴、上缴国库。
秀屿: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秀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黄强
●问题:2017年1月,黄强违规接受下属企业莆田市绿之宝电商有限公司经理潘华乔迁宴请,擅自决定以联合社的名义购买烟花送给潘华,并将烟花费用1155元由联合社下属企业秀屿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经理吴荣华以下乡农资运费的名义在公司账内违规报销。2017年3月,黄强以欢送退休干部的名义在联合社食堂组织聚餐,并将聚餐费用2826元由吴荣华以工人工资的名义在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账内违规报销。
●处理:2018年3月,秀屿区纪委给予黄强、吴荣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建议区委免去黄强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职务。
武平: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象洞镇国土所原所长温祥宗
●问题:2015年7月至2016年3月间,温祥宗多次接受管理对象宴请,且多次收受他人礼金,温祥宗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处理:2017年12月,武平县纪委给予温祥宗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人物:大禾乡坪坑村原党支部书记潘传祥
●问题:2014年,潘传祥在担任坪坑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用公款购买土特产合计4730元用于公务馈赠。
●处理:2017年12月,大禾乡纪委给予潘传祥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缴违纪款项。
●人物:中山镇三联村党支部书记林草堂
●问题:2015年9月,三联村以完成新农保任务补助的名义违规为8名村两委干部发放补贴共计4000元。
●处理:2017年12月,中山镇纪委给予林草堂诫勉谈话处理,并责令退还违纪所得。
城厢: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城厢区军休所所长陈劲峰等人
●问题:2013年8月1日、9月25日,城厢区军休所两次违规使用公款超标准接待总计3375元。
●处理:2018年1月,城厢区纪委分别给予军休所所长陈劲峰、会计曾荔敏诫勉谈话。
●人物:灵川镇桂山村党支部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柯金土
●问题:2015年9月和2016年7月,灵川镇桂山村党支部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柯金土,违规挪用桂山幸福家园项目资金13.3万元,用于向桂山村各生产队队长、村“两委”、老人、教师等发放过节福利,此外,柯金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处理:2017年11月,灵川镇纪委给予柯金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芗城: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芗城区军休所原所长陈文强
●问题:2013年春节和“八一”节期间,陈文强先后两次增开座谈会会议用餐餐费发票金额,套取14194元用于礼品消费、宴请战友等个人支出。
●处理:2018年4月20日,芗城区区直机关纪工委给予陈文强党内警告处分。
漳浦: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县国土资源局绥安国土资源所原所长刘永坤、原副所长陈三元
●问题:2014年12月至2015年8月间,刘永坤、陈三元利用职便分别收受绥安镇溪南村原村委会主任柯和建送款2万元、1万元,之后,对柯和建无证采砂行为不予巡查、制止。此外,刘永坤还违规收受绥安镇罗山村委会主任朱跃江中华牌软盒香烟4条,承诺对该村村民在办理建房手续过程中给予关照。
●处理:2017年12月,刘永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行政降级处分,陈三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人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副主任柯卫熹
●问题:2014年4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人事调整,柯卫熹从原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岗位调整为该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并负责该中心干部职工调资工作。岗位调整后,在调整工资时柯卫熹未及时将本人原岗位特岗津贴每月120元上报核减,至2017年10月,违规领取特岗津贴合计5040元。上述,该中心原办公室主任张坤团对本单位调资工作审核把关不严负有责任,原中心主任陈侨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处理:2017年11月,张坤团、陈侨生分别受到诫勉谈话;2018年1月,柯卫熹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特岗津贴予以收缴。
荔城: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荔城区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蔡黎明等人
●问题:荔城区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蔡黎明,2013年至2015年在职期间,违规公款接待、违规同意发放补贴、违规同意报销个人消费发票。其身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发生了下属国有企业公司多起违规接待、违规聚餐、违规发放补贴、违规出租国有资产等问题,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此外,蔡黎明还存在其他违反组织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
荔城区农业局副局长兼畜牧兽医局局长李少华,2013年至2015年在职期间,违规提议、决定发放补贴34860元。此外,李少华还存在其他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荔城区九华农场原副场长兼法人代表林飞龙,在主持九华农场日常工作期间,违规公款吃喝5651元,违规决定发放补贴68320元。此外,林飞龙还存在其他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荔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戴国章,在兼任荔城区种子公司总经理期间,违规报销上级转嫁接待费用22854元,违规报销、公款聚餐10890元。
●处理:2018年4月8日,荔城区纪委给予蔡黎明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7年12月15日,荔城区纪委给予李少华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7年12月15日,荔城区纪委给予林飞龙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7年12月15日,荔城区监察局给予戴国章行政记过处分。
●人物:荔城区拱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党支部书记、主任张国良等人
●问题:荔城区中医院党支部书记张国良,在任拱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期间,批准单位职工违规公款用餐;多报领下乡补贴17480元,并对单位其他人员多报领下乡补贴行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荔城区拱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副主任陈开敏、黄春娥,卫生防疫股股长陈鸿荣,分别多报领下乡补贴9405元、15480元、6120元。2018年4月2日,荔城区纪委给予陈开敏、陈鸿荣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处理:2018年4月2日,荔城区纪委给予张国良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8年4月9日,荔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给予黄春娥警告处分。
连城: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单位:文新中学
●问题:2015年1月至2017年7月,时任文新中学校长周年峰授意会计杨毓春,通过虚列食堂工作人员工资的方式套取资金3.36万元用于发放学校行政班子成员工作补贴,周年峰、杨毓春分别领取2400元。
●处理:2018年4月,周年峰、杨毓春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回至文新中学账户。
●人物:莲峰镇莲花村村委会主任罗永长
●问题:2013年9月至2014年1月,罗永长在担任莲花村村主任期间,违反集体“三资”管理规定,将违规接待原龙岩市公安局冠豸山机场分局局长林负功等人的费用通过村财账户报支。
●处理:罗永长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本应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因其本人未在党内担任职务,2018年4月,罗永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缴至村集体账户。
●人物:姑田镇大洋地村原党支部书记巫海光
●问题:2015年11月,巫海光在担任大洋地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大操大办70岁寿宴,违规超范围宴请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和村民,并收受礼金,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其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
●处理:2018年4月,巫海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漳平: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赤水镇罗坑村原党支部书记林长贞、村委会主任林辉雄
●问题:2016年8月,林长贞、林辉雄借建党95周年之机,未经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同意,违规用公款购买电风扇发放给罗坑村28名党员、2名入党积极分子及2名非党的村干部,共32台,合计0.384万元。此外,林长贞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处理:2017年12月,林长贞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林辉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人物:灵地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陈金海
●问题:2014年9月,灵地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陈金海前往成都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违规前往四川乐山等地参观旅游,并将参观旅游费用共计0.319万元拿回灵地乡政府报销。
●处理:2017年12月,陈金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赔应由个人承担费用。
福鼎: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福鼎一中司机张忠良
●问题:2018年2月17日(农历正月初二),张忠良擅自使用福鼎一中闽J138KH号公务车,搭载子女等人前往管阳镇唐阳村办理私事。
●处理:2018年3月,市教育局党组给予张忠良辞退处理;福鼎一中总务处主任伍启祥因对学校公车管理不力,并造成不良影响,受到诫勉谈话。
●单位:福鼎市殡仪馆
●问题:2013年至2015年,福鼎市殡仪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殡仪馆在编职工违规发放福利补贴费合计11.47万元,造成不良影响,倪守镜身为福鼎市殡仪馆主任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处理:2018年4月,倪守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单位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全数上缴市财政。
罗源: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罗源县鉴江镇政府驾驶员杨起东
●问题:2015年6月至2016年11月,杨起东在担任228国道碧里至鉴江段征地工作组驾驶员期间,分别于2016年8月4日、8月17日、9月7日、9月24日共四次用鉴江镇政府加油卡为自己车牌号为闽A6N606的私家车加注95号汽油176.06升,价值共计1107.28元。2018年3月15日,杨起东向鉴江镇政府退还本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加油费用1107.28元。
●处理:2018年4月2日,鉴江镇纪委给予杨起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8年4月3日,鉴江镇人民政府给予杨起东辞退处理。
●人物:罗源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大队长陈少芬
●问题:2012年至2015年,陈少芬在担任罗源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教导员、大队长期间,收受其所管辖的矿山企业主李某、李某某两人所赠送的中华牌香烟(软2)共计28条,价值总计18600元。2018年4月25日,陈少芬上缴违纪款18600元。
●处理:2018年4月25日,罗源县纪委给予陈少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仓山: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原城门投资区管委会管理保障部部长林振魁
●问题:经查,2014年10月,时任城门投资区管委会管理保障部部长林振魁(2017年6月退休)主持召开投资区安全工作会议,决定从2014年5月起给不符合安监岗位补贴发放条件的2名工作人员发放安监岗位补贴。2014年5月至2017年10月,城门投资区管委会共违规发放安监岗位补贴合计1.848万元。对此,林振魁负有直接责任。
●处理:2018年4月20日,仓山区纪委给予林振魁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城门投资区清退违规发放的补贴。
●人物:原城门投资区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林仁
●问题:经查,2014年5月至2017年10月,城门投资区管委会违规给不符合条件的2名工作人员发放安监岗位补贴,金额合计1.848万元。该费用由时任城门投资区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林仁(授权负责城门投资区日常工作)审批同意后,在财务账目上列支。2016年4月27日、2017年6月8日,林仁先后主持召开相关会议,决定给2名不符合纪检岗位补贴发放条件的干部发放纪检岗位补贴,给1名不符合关工委岗位补贴发放条件的干部发放关工委岗位补贴,截至2017年10月,城门投资区管委会违规发放纪检、关工委岗位补贴共计0.616万元。上述三项违规发放的岗位补贴共计2.464万元。对此,林仁负有领导责任。
●处理:2018年4月20日,仓山区纪委给予林仁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城门投资区清退违规发放的补贴。
同安: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厦门市同安区村镇建设管理站原副站长丁坚、同安华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员欧阳明权
●问题:2015年1月至2017年1月,同安区部分“美丽乡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现场考核验收期间,时任区村镇建设管理站副站长丁坚,先后9次收受施工单位赠送礼金共计1800元;同安华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建部职员欧阳明权先后8次收受施工单位赠送礼金共计1600元。2017年7月,丁坚、欧阳明权主动退缴违纪所得款。
●处理:2018年4月,区纪委分别给予丁坚、欧阳明权党内警告处分。
●人物:厦门市同安区殡葬管理所党支部书记、所长纪小兰及副所长王四夏、财务人员纪水浪
●问题:2013年1月至2016年12月间,区殡葬管理所党支部书记、所长纪小兰和副所长王四夏、财务人员纪水浪(编外临时聘用人员)等人采取每月虚造临时聘用人员外出接送遗体次数的方式套取财政资金共计27.8677万元,用于给员工发放补贴及冲抵单位部分支出。其中,王四夏领取补贴5.355万元,纪水浪领取补贴6.87万元。
●处理:2018年4月,区纪委分别给予纪小兰、王四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纪水浪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缴违纪所得款项。同时,对纪小兰作出组织处理。
清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清流县沙芜学校原校长陈新福
●问题:经查,2016年10月,时任沙芜学校校长陈新福擅自扩大重阳节慰问范围,违规给8位在职教师发放慰问金共计800元。2017年1月,陈新福以“前往尤溪县慰问教师”的名义,违规用公款报销差旅费2274元。
●处理:2018年4月,中共清流县文教系统党委给予陈新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款项。
驻福建省政协机关纪检组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政协天地杂志社副社长黄斌
●问题:经查,2013年8月,省政协天地杂志社在省政协鼓岭培训中心举办了两场杂志改版研讨会,会务由政协天地杂志社副社长黄斌同志(主持工作)具体负责。两场会议开支住宿费、餐费、场地费等共计人民币39997元,超规定标准17437元(含部分外地人员自缴费用5900元),会议用餐中使用高档酒水。两场会议期间,部分与会人员还租用棋牌室、购买香烟及扑克牌,花费111元。黄斌将两场会议超支的费用11537元和租用棋牌室,购买香烟、扑克牌费用111元共计11648元,以会议费形式在政协天地杂志社账户中予以签字报销。
●处理:2018年1月,黄斌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翔安:通报1起党员干部参与赌博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新圩镇村尾村党支部副书记刘木树、村委会委员刘庆祥
●问题:经查,2018年1月31日,新圩镇村尾村党支部副书记刘木树、村委会委员刘庆祥,在他人家中以扑克牌“两支比”方式进行赌博,两人分别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处理:2018年4月,刘木树、刘庆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